红木家具新国标执行难 不少商家仍无“证”销售

icon 2013-03-26 10:12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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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今年2月1日起强制实施的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(GB 28010-2011)(以下简称新国标),规定所有在售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,配齐“一书一卡一证”,否则禁止销售。新标准实施至今已近两月,然而,记者近日走访发现,市场执行情况并不理想...

        今年2月1日起强制实施的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(GB 28010-2011)(以下简称新国标),规定所有在售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,配齐“一书一卡一证”,否则禁止销售。新标准实施至今已近两月,然而,记者近日走访发现,市场执行情况并不理想,不少商家仍是无“证”销售,有些商家甚至表示没听说过新国标。

        红木家具是家具中的九五 之尊,价格昂贵,光是客厅的六件套、八件套根据材质不同,就少则几万,多则几十万,甚至上百万,是典型的奢侈品消费。新国标明确规定红木家具必须配备产品 质量明示卡,这张卡上需注明产品执行标准、工艺分类、质量等级、适用范围、主要用材、涂饰与装饰工艺等信息,具有唯一可识别性。若消费者购买家具时发现不 对,或者在购买后进行检验发现与明示卡标注内容有出入,都可以向商家提出索赔。可是,就算面对如此重大行业事件,中华古典家具网一项对全国100家红木企 业抽样调查中显示:有20%以上的企业根本“不知道”或“不在乎”新国标。

        “这个我不好跟你说,哪个会告诉你啊!我们肯定有,厂家都 有的,但是不会给你看,如果你买的话我就给你看,不买就不给。这个是我们厂家检测的,你要看的话,就是对我们产生了怀疑,那怀疑的话,自己买回去检测好 了。”记者在南京月星家居一家红木专卖店,询问是否配备有“一书一卡一证”时,该店的一名导购员显得很不耐烦。

        像这样的情况,在记者 的走访中并不少见,“在厂家那里”、“签合同才可以看”等托词五花八门。大多数销售人员都会采用口头保证:“我们店里的红木家具都是大品牌,质量上绝对信 得过,我们商家都是有信誉保证的。”而一旦要求具体出示时,却又拿不出来。有些店里只有某大学某教授的鉴定证书,仿佛在他们眼里,新国标要求的一书一卡一 证就浓缩成了一张证,记者能够看见的只是简单的标牌,上面标注着名称、材质、价格等。一位销售人员甚至告诉记者,“即使有证件也没有用,因为证件可以造 假,还得靠自己的感觉。”

        相对于这些厂家对新国标的熟视无睹,记者发现一些老字号品牌倒是很守规矩。在友联·为家专卖店,记者发现该 店门上贴有质量明示卡和相关的证书,导购祁女士告诉记者,她们店里从去年就配备齐了所有相关证书,一进门就可以看到证书照片做成的海报,且可供消费者查 看。不过,祁女士表示,“虽然有这些证,但消费者很多其实看不懂。对于行家,好坏自然瞒不过他们的法眼,而在鱼龙混杂的红木家具市场中,消费者更多时候只 能听导购的忽悠。”

        “红木家具门类十分广泛,仅通过明示卡来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显然十分困难。”中国家具协会红木专业分会主任招寿田认 为,在质量明示卡上,按照树种标明家具材质,可杜绝造假,但如果按木材标明,就会让商家有机可乘。红木有5属8类33种树材的主要产地,从类别上看,有紫 檀木、花梨木、红酸枝等。如红酸枝大类下,就有交趾黄檀(大红酸枝)、绒毛黄檀等7个树种。一些树种在色泽、纹理上非常接近,非专业人士难以判断。其中交 趾黄檀每吨价格是绒毛黄檀的十倍以上。如果商家产品质量明示卡只填“红酸枝”,而把绒毛黄檀当做交趾黄檀卖,消费者付出的就是10倍价钱,商家不标明,消 费者在维权时就很难说得清。

        “出台新国标是好事,但因为红木本身比较特殊,现在检测技术上还有难点,以次充好现象很难杜绝。”常熟一 位从事十多年红木生意的孙师傅告诉记者,商家也乐于见到新国标实施不顺,这样他们就可以趁机混水摸鱼。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更多细则,为混乱的红木家具 市场戴上“金箍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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